QYLZ2023002
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
連府〔2023〕2號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,推動我市法治政府建設,根據《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》(廣東省政府令277號)的規定,按照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《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連府〔2022〕36號)的工作部署,市政府對2021年12月31日之前印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。經清理,現決定53件規范性文件繼續保留有效,85件規范性文件廢止,37件規范性文件失效,4件規范性文件擬修改。
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,實施部門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,經評估不宜延長的,應當按照程序予以修改或廢止。
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由實施部門按附件4所列時間進行修改并按程序報市政府另行發布,逾期未修改的,自行失效。
特此公告。
連州市人民政府
2023年2月2日